垃圾焚化底渣 竹縣推回收再利用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垃圾焚化底渣 竹縣推回收再利用

2017年01月05日
摘錄自2017年1月5日自由時報竹縣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為解決新竹縣近期的垃圾隱憂,副縣長楊文科要求工務單位研究,用垃圾焚燒後的底渣做公共建設下層鋪用的可能性。目前委請苗栗縣一天代燒60公噸垃圾,必須回收9公噸底渣,一年就有1500公噸的底渣要處理。

 縣府環保局表示,底渣除了能做環保水泥、道路等公共工程級配的基底,也可以做紐澤西護欄或消波塊等,底渣回收再利用在世界已有標準作業流程,須經過嚴格的檢驗才出得了焚化廠。這些底渣掩埋做成鋪面時不得在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所以如果固化做成紐澤西護欄或消波塊,相對風險較低。

綠黨縣議員周江杰認為,後端回收再利用的市場機制沒有建立,導致影響分類、回收意願,很多塑膠類可回收物進到焚化爐,這些底渣一定會有戴奧辛和有毒重金屬,只是無法評估含量是否足以影響人體健康。當務之急是儘速落實垃圾分類,且讓試俥中的塑膠裂解廠儘速上線,不然讓潛藏污染風險的底渣,經回收做成再生物,恐怕也沒人敢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