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1月23日
摘錄自2017年1月22日自由時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政策鬆綁!宜蘭縣政府研議放寬鄉村旅館申請,開放非都市土地甲、乙種建地興建旅館,春節後就會辦理公告。縣府表示,希望藉由開放對公共設施、環境永續等議題納管,實施更嚴謹審查,且建築物有限高要求,不得超過四層樓,減少對景觀衝擊。旅館公會表示,不能說開放就開放,縣府須提出說明再做討論。
宜縣旅館目前僅能建於都市計畫區內商業區、住宅區,以及非都土地丙種建地、遊憩用地等,非都甲、乙建地尚未開放。但非都甲、乙建可興建集合式住宅、申請民宿設置等,由於缺乏管理,沒有法規約束,公共設施嚴重不足,對於污水排放、停車空間、環境景觀與交通衝擊等,都造成一定程度破壞。
內政部針對非都甲、乙建能否容許旅館設置,民國95年就函釋,由各縣市政府本於權責自行認定,並得視實際需要訂定「審查作業要點」;10餘年來,宜蘭一直有要求開放聲音,但反對者擔心開放,會對農村風貌與生態造成衝擊,且與商業區經濟行為產生競合,最後無疾而終。
「開放設旅館,能做更有效把關!」該案最近重起爐灶,縣府工商旅遊處長陳長偉說,非都甲、乙建已可興建集合式住宅或民宿,但對於公共設施等要求,目前無法令規範,開放興建旅館反而可以依據旅館設置審查要點,對消防安全、污水排放等做嚴格審查與要求。
陳長偉指出,申請設置旅館的建蔽與容積率,都是依據原本規定不會放寬,業者須預留公共設施空間,開發強度反而會受限,且建築物高度不得超過14公尺、不得超過四層樓,都能減少對環境衝擊,有些旅客喜歡溫泉與都市旅館,有些喜歡體驗鄉村風情,鄉村旅館可以有不同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