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不超標也能求償 環署提供法扶 七年討1600萬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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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不超標也能求償 環署提供法扶 七年討1600萬

2017年02月21日
本報2107年2月21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連續24小時不停嗡嗡作響的低頻噪音,難道不超標就無法開單、沒得改善嗎?持續遭到困擾的民眾,要怎麼討回公道?環保署管考會表示,可以藉著法律扶助,從司法途徑論辯因果關係,而且得賠償與改善的機會。

21日環署公布,「公害糾紛法律扶助專案」從2012年開張至今,已扶助58件公害糾紛案件,受扶助人數達844人,受償金額累積已近1600萬元。包括噪音、空污、水污、土污案,以訴訟、調解或是裁決等方式來作法律協助。

受氟化物影響的蒜苗作物

受氟化物影響的蒜苗作物,環保署提供。

管考處主委洪淑幸舉例,雲林縣虎尾鎮上百位農民,因為鄰近的玻璃纖維紗工廠「富喬」公司排放氟化物廢氣,造成他們的稻米、玉米、大蒜等23種作物,發生葉片乾枯、無法結穗的損害。

在雲林縣府的調處破局後,農民轉向環保署裁決會申請裁決,裁決會最後以個別農作物種類、距離遠近、不同空氣污染擴散濃度等來分級計算,得出裁決金額255萬3081元,106位農民眾獲賠共計255萬餘元。

洪淑幸解釋,環署為了要確認污染工廠的損害賠償責任,第一步就是先進行農地土壤採樣,檢測出相對高值出現在工廠處後,便可證明區域內氟化物含量與該工廠有相當程度關聯,也確認了作物受損與工廠的排放之間的因果關係。

另新北市某電機公司,設置在大樓內的辦公室每天24小時產生低頻噪音,影響了大樓住戶等18人身心健康及睡眠。住戶多次向環保局陳情,也已改善為「不超標」了,但住戶仍感到不堪其擾。透過環署提供的法律扶助,新北地方法院判決電機公司要給付各住戶2萬元。

先前苗栗縣通霄鎮城北里里民也曾向高鐵提告,由於高鐵沒有設置完整的隔音與防震設備,居民因此長期受到高分貝噪音侵擾,環保署裁決會2015年6月裁決高鐵須賠償838萬元,目前仍在上訴中。

洪淑幸指出,民眾遭遇公害,往往向陳情環保單位陳情,經過稽查與要求污染者改善,大都能獲得妥善解決。但,仍有部分公害污染已造成人身或財產的損害,則可利用環署提供的法律扶助,取得法律諮詢與協助,甚至進一步從民事訴訟程序、公害糾紛處理程序調處、或裁決爭取權益。

若有任何環境相關法律扶助問題,可撥諮詢專線(02-27338989)洽詢或去電承辦單位(02-23117722)分機2942陳先生。

作者

賴品瑀

新店溪下游人,曾在成大中文與南藝紀錄所練功打怪撿裝備,留下《我們迷獅子》、《我是阿布》兩部紀錄片作品。現為人類觀察員,並每日鍛鍊肌肉與腦內啡,同時為環境資訊電子報專任記者,為大家搭起友誼的橋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