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氣候變遷 環署:不以增加核能當工具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因應氣候變遷 環署:不以增加核能當工具

2017年03月19日
摘錄自2017年3月17日中央社、新頭殼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7日表示,「國家因應氣候變遷行動綱領」正式出爐,當中有十點原則,其中確定不會以增加核能做為工具外,未來開發案也要將氣候調適跟減緩列入考量。

環保署指出,預計年底前國家總體的「溫室氣體減量推動方案」跟各部門的「溫室氣體排放管制行動方案」就會出爐,後續各縣市政府則將配合訂定地方層級的「溫室氣體管制執行方案」,以執行在地化行動。

環保署表示,「國家因應氣候變遷行動綱領」是未來五年的政策方向,將會以五年為一期進行滾動式檢討並積極推動落實。

 此外,環保署將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針對氣候變遷調適八大領域,訂定調適後續執行的推動或行動方案。研訂過程將以公開、透明方式讓各界了解,並優先徵詢民間團體與專家學者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