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河湖管理 青海2018年底全面設立「河長」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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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河湖管理 青海2018年底全面設立「河長」

2017年03月22日
摘錄自2017年03月22日中新網西寧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3月22日是「世界水資源日」,青海省水利廳副廳長石建平今(22)日介紹,中國水資源大省青海將在2018年6月底前,制定河長制相關制度及考核辦法,2018年底青海全省全面推行「河長制」。

青海河流眾多,是長江、黃河、瀾滄江等大江大河的發源地,尤其在黃河源頭擁有「千湖美景」,中國內陸最大鹹水湖青海湖也橫亙在該省東部。石建平介紹,青海省將在3518條流域面積達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及242個常年水面面積達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設立「河長」。

據悉,青海省確定黃河、長江、瀾滄江、黑河、格爾木河以及青海湖、紮陵湖、鄂陵湖等12河3湖由省級領導擔任責任「河長」,其他河湖則分級分段確定河長制推行範圍,由市、縣負責人員擔任「河長」。

青海省水利廳推行河長制領導小組副組長張偉表示,青海河湖眾多,生態地位重要,加強河湖管理保護對維護區域生態安全、構築國家生態安全屏障意義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