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雁新村都更喊停 市府協商善後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飛雁新村都更喊停 市府協商善後

2017年03月23日
摘錄自2017年3月23日自由時報台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遠雄飛雁新村都更案因卡在文化遺址而喊停,遠雄不排除向市府提出終止或解除契約求償,市府近期將邀遠雄、國防部相關單位協商。 飛雁新村都更開發案,總面積約3.52公頃,屬國防部土地,委由台南市府進行標售案,2013年底由遠雄建設以2.9億元得標,不過開發案因涉及大湖文化遺址爭議,經南市遺址審議委員會決議全區保存,開發案確定喊停。

據了解,遠雄正向市府辦理終止或解除契約,同時請求返還已支付的4.18億元價金、保證金4262萬元,以及已投入成本2.4億元的開發損失補償。 都發局強調,由於該案為都更案,必須報請市都委會審查,且文資審查認定有遺址、歷史建築屬不可抗力因素,近期內將與地主國防部及遠雄展開後續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