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明垃圾袋 花蓮7月起強制使用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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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垃圾袋 花蓮7月起強制使用

2017年04月19日
摘錄自2017年4月19日自由時報花蓮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環保署針對花蓮縣的掩埋垃圾做分析,發現1/5的垃圾是可回收的塑膠物品。花蓮縣環保局表示,為了進一步減少垃圾量,2016年先針對公務機關推動使用透明垃圾袋,資源回收量及垃圾減量都有進步,因此即日起推動全面使用透明垃圾袋,6月底前是「宣導期」,7/1起強制使用,如未依規定使用透明垃圾袋,清潔隊將執行破袋稽查。

環保局長饒忠說,之所以推行強制使用透明垃圾袋,原因是2017年花蓮縣環保局要求各鄉鎮公所加強破袋稽查,但常遇到民眾反彈,不願配合稽查。他說,如果大家都改用透明或半透明垃圾袋,「袋內裝什麼垃圾一目了然」,清潔隊員不用再破袋,如垃圾分類不確實即可直接拒收,請民眾帶回重新分類。

卓溪鄉因清潔隊最近半年力推垃圾分類,上週才發生產業道路下邊坡遭人棄置2、3公噸垃圾,還有部分民眾懶得分類「直接家門口、空地放把火燒了」,吉安鄉陳姓民眾說「有時夜間聞到燒東西的怪味」,但夜間只聞得到氣味「根本不知道哪裡亂燒垃圾?」花蓮市也有民眾反應「附近鄰居私自焚燒垃圾,但還來不及打電話通知環保局,垃圾就燒完了」,未來亂丟的情況恐怕更嚴重。

對於新政策可能有「陣痛期」,饒忠說,花蓮土地太廣大,民眾私下亂倒、燒垃圾很難管理,但仍鼓勵民眾打檢舉電話0800-666666,焚燒垃圾依法最高可處25萬元,亂丟垃圾依法最高可處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