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昌鳳:浪子變「寵物」 牛港鰺釣出潛客餵魚亂象 | 環境資訊中心
公共論壇

戴昌鳳:浪子變「寵物」 牛港鰺釣出潛客餵魚亂象

2017年04月21日
作者:戴昌鳳(國立台灣大學海洋研究所教授)

最近一名釣客在屏東縣恆春鎮後壁湖漁港內,出乎意外釣獲一尾大型牛港鰺,釣客將此戰利品上傳網路,原本是想藉此炫耀一番,卻引起潛水及海洋保育界的同聲譴責,在眾人紛紛撻伐之下,該釣客只好出面公開道歉,屏東縣政府海洋及漁業事務管理所宣示要開罰新台幣3萬元,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也開始考慮對潛水業者採取一些管理措施。一尾牛港鰺引起軒然大波,而且餘波盪漾,顯然是大家始料未及的。

牛港鰺(學名Caranx ignobilis)。圖片來源:Dr. Dwayne Meadows, NOAA/NMFS/OPR
牛港鰺。圖片來源:Dr. Dwayne Meadows, NOAA/NMFS/OPR

牛港鰺(學名Caranx ignobilis),屬於大型鰺科魚類,體長可達170公分,與成人不相上下;牠是洄游性魚類,成魚通常巡遊於沿近海珊瑚礁區,喜歡單獨行動,就像大海的流浪者,因此又被稱為「浪人鰺」。牛港鰺的體型碩大,具有膨大的頭部、俐落的尾部和流線形身軀,游泳姿勢十分優雅,就像高雅的紳士,因此廣為潛水者喜愛,而被暱稱為「大牛」。

在另一方面,牛港鰺有很強的游泳能力和爆發力,許多漁民覺得牠的蠻力就像公牛一樣,韌性十足,因此稱牠為「牛公瓜仔」。這樣的特性,也使牛港鰺成為海釣客心目中的「夢幻釣品」,主要是在上鉤和搏鬥的過程中,充滿強大拉力和韌性的競爭快感,除非相當有經驗的釣客,否則很難征服牠,甚至可能被牠拖下海,這樣的例子其實還發生過好幾次,演變為釣魚反而被大魚釣下海的窘況。

令人費解的是:平常在珊瑚礁區外圍活動的牛港鰺,為何會出現在後壁湖漁港內呢?原來潛水人士認為牛港鰺是「後壁湖海洋資源保護示範區」的明星物種,許多潛水人都曾經跟牠在海底有親切的互動,因而十分不捨。所謂的「海洋資源保護示範區」其實並不是依法設立的分區,在「墾丁國家公園計畫書」內並無這樣的分區;這個區域的設立是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為了因應海洋資源保育和兼顧潛水活動需求而作的妥協,希望經由潛水業者的協助來達到海洋資源保育的目的;在這個區域內,禁止所有捕捉魚類的行為,而潛水業者為了招徠顧客,經常以餵魚的方式凝聚魚群,由於食物充裕又安全,因此魚群愈聚愈多,每次潛水遊客一下海就會被大批魚群包圍,當然會感到欣喜萬分,於是這個區域就成為潛水遊客特別喜愛的潛點,而該區的魚就像被人豢養的寵物一般,日日等待餵食,並且主動親近潛水人。在潛水客經常餵食的情況下,即使平常在大海中流浪的牛港鰺也在這裡定居下來,成為潛水客的寵物。

牛港鰺事件暴露了台灣海洋資源保育的兩大問題:潛水客餵魚和海釣管理,兩者都有值得商榷和改進的地方。在海洋資源保護示範區內,經由餵魚讓民眾了解原來墾丁國家公園海底是有豐富多樣的魚;只要給予適當保護,魚群就會回來,只要我們不傷害魚,魚就會跟我們親近,這些都是很好的環境教育。但是當餵魚過度頻繁,使大海的魚改變生活習性,過度依賴人類餵食,就失去了原本的善意,反而可能因此傷害了牠們。從這個觀點來看,牛港鰺游入漁港內覓食,也可說是受到餵魚的間接影響。為了海洋資源保育的健全發展,實有必要對保護區內的餵魚行為做適度規範和管理,讓海洋生物在自然環境中自由自在的生活。

牛港鰺事件也暴露了長久以來海釣的管理問題。原來漁港是禁止釣魚的地方,這在《漁港法》有明文規定,可是君不見哪個漁港沒人在釣魚呢?許多人在漁港內或堤防邊釣魚,幾乎從來沒人因此被處罰,那位釣取牛港鰺的釣客如果不是犯了眾怒,大概也不會被處罰。在漁港內如此,在國家公園內釣魚又何嘗不是如此,即使在海域生態保護區或特別景觀區經常都可看到有人在釣魚。這些事情反映出海洋生態保育最根本的問題就是執法,雖然漁港法或國家公園法都有明文規定這些區域不能釣魚,但是主管單位從來不曾認真執法,民眾也就根本不知道有此法的存在。

釣魚是許多國人喜愛的戶外活動,也是怡情養性、有益身心的活動;對於四面環海的臺灣來說,不論是岸釣或船釣都是都是值得推廣的親海活動。近年來,從事海釣的民眾相當多,可是至今仍無相關的管理辦法。在交通部觀光局主管的《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中,並未將釣魚列入水域遊憩活動項目之一,因此釣魚從來不被認定為遊憩行為,反而是漁業行為,必須受《漁業法》的規範,嚴格說來只有漁民才可釣魚。可是對於大多數從事釣魚的民眾來說,只是單純的休閒遊憩活動,並未涉及販售魚獲物的行為,本質上與漁業行為有很大差距;主管機關農委會漁業署大概也沒把一般休閒釣魚當作漁業活動看待,因此休閒釣魚可說是各機關都不管、無法可管的活動。在四面環海、海釣相當普及的台灣,這種狀態延續至今,真是不可思議。最簡單的處理方式就是修訂《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增列釣魚為活動項目之一,並且增訂相關管理規範。

牛港鰺事件當然也反映出令人欣慰的一面,愈來愈多民眾把海洋生物當作可親近的野生動物看待,而不是人人可捕捉的獵物,這代表海洋保育觀念的大幅進步。雖然牛港鰺不是保育類動物,甚至是漁民及釣客喜歡捕獵的對象;但是在此事件中,多數民眾都惋惜牠的死亡,同聲譴責釣客的行為。這樣的輿論氛圍,顯示在海洋保育的道路上,我們已向前邁了一大步;將來如果大多數民眾都把海洋生物當作野生動物,都視牠們為地球生態系的一份子,擁有相同的生存權利,不去侵犯牠們,而與牠們和諧共存,就達到了海洋保育的最高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