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自然資源惠益部落 林務局力挽「林先生」形象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共享自然資源惠益部落 林務局力挽「林先生」形象

「傳統領域的共管想像研討會」現場報導(二)

2017年05月10日
本報2017年5月10日台北訊,特約記者廖靜蕙報導

狩獵、森林產物採集、漂流木撿拾,是原住民族最關切的三個議題。掌理國有林事務的林務局,以往就連部落族人撿個枯枝、採把野菜回家煮晚餐都要管,給人負面的「林先生」形象。林務局長林華慶表示,部落與林務局對於山林資源的利用擁有共同的核心價值、不應對立;未來在林產物以及漂流木的經營管理上,將導入部落傳統生態智慧,讓自然資源利用更具永續精神,也要挽回部落族人的信任。

林產物採集 以「採集範圍」取代「傳統領域」

去(2016)年8月農委會預告「原住民族採取傳統領域森林產物管理規則」草案,對於:1、原住民個人可否申請;2、諸如野菜、枯枝等隨手撿拾的森林副產物,該採事先申請或報備制;3、執法人員採集行為現場認定等,未與原民會取得共識,至今未能完成公告。

造林生產組林產科長李建霖於4日「傳統領域共管的想像研討會」中說明,2004年增訂《森林法》第15條第4項「森林位於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者,原住民族得依其生活慣俗需要,採取森林產物」是第一部將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納入法律。

林產物採集是原住民歷經千百年鍛鍊的智慧。攝影:廖靜蕙

2005年制定的《原住民族基本法》雖於第19條明令原住民得在原住民地區,依法從事採集野生植物及菌類等,以傳統文化、祭儀或自用為限的非營利行為;但是,原住民傳統領域卻一直未能劃設。這使得《原住民族採取傳統領域土地森林產物管理規則》遲遲未能公告。此外,森林產物名錄,該採取正面表列——將可採集的植物種類一一列出,或採負面表列——所列名錄外皆可採集,原住民族和林務局法制人員見解不同。

另一項影響公告時程、至今仍未解的因素則是,類似路邊隨手採集野菜作為餐飲,或撿拾枯枝回家當柴燒的「微量採集」,該不該事先申請。原住民族認為,為生存進行的採集,是憲法保障的權利,不該干涉也不須申請;林務局則認為雖然微量仍先申請,但同意簡化程序,並期待在採集之餘守護採集區域。

歷經數次討論,林務局採取更具彈性的作法,在預告草案中,以「採集區域」取代「傳統領域」。造林生產組組長李允中解釋,「採集區域」包括部落已經公告傳統領域,或部落明確指出的採集範圍,經公告未有異議者。

以合作計畫提供漂流木無償公益使用

原基法施行後,原住民族可依據《國有林林產物處分規則》第14條第1項第10款、第12款規定,申請以專案核准採取國有林內之森林副產物、漂流竹木等,但是這項規定未賦予當地原住民族部落優先撿拾或作為傳統文化、祭儀及自用等使用。

林務局基於尊重資源使用的權利和文化傳承,同時保障經濟生活,已修正《國有林林產物處分規則》14、15條,增訂國有林管理機關辦理副產物標售,當地原住民族有優先比價、議價的權利。

在這項修正中,以與部落合作的方式,將14條第一項第一款「經營林業自用者」,定義為與林管處有計畫合作的部落,例如「社區林業」、「推廣國產木竹材利用」等計畫的合作對象;而這些用於傳統文化祭儀的林產物,由於屬於國家所有,由各林管處以公務預算繳交價金買斷,交給社區或部落使用。

花蓮林區管理處即導入國際間行之有年永續森林認證的FSC精神,依據《國有林林產物處分規則》14-1,由林務局授權專案處分,與漂流木文創發展協會合作,將不起眼的人工林柳杉疏伐木及漂流木這類的國產材,轉變成陪伴部落兒童學習的夢想書桌。


花蓮林管處與萬榮地區原住民部落合作,以柳杉疏伐木訂製兒童夢想書桌。圖片來源:花蓮林區管理處

去年11月第一期計畫以漂流木加上柳杉疏伐木,提供花蓮縣秀林鄉8個家庭參與;今年2月舉辦第二期,以柳杉疏伐木為主打,提供花蓮縣北部秀林鄉、萬隆鄉等幾個部落14個家庭參與。除了材料來自友善森林的疏伐木,過程也邀集設計、木工方面的專家教導孩子簡易的製作方式,並由孩子彩繪自己的作品。

漂流木公告撿拾原住民優先、部落為主

對於風災後基於公共安全,而將影響交通、危及身家財產,或為了保管公共財產收集的倒木、漂流木,由各林管處統一集運到各工作站後,優先與部落會議協商,將其中一半的木材無償提供部落使用。

另外,愛玉子、月桃葉、黃藤等林產物,原住民除了自己使用,若涉及經濟行為,就須以有償的方式進行標售。

實務上是先調查愛玉子、月桃、山蘇等林產物的數量及區位,接著公告讓林班地轄屬的行政區域原住民、部落或登記有案之原住民族團體申請,若有兩個以上單位申請,就採比價方式,若只有一個單位投標,即議價進行。

未來若以部落或團體為合作對象,就不須議價,而由林管處與部落會議協商處理。

除了國有林班地上限定無償撿拾,國有林事業區外的漂流木也有對應的處理方式。林務局2013年以《處理天然災害漂流木應注意事項》法規命令授權各林管處進行,公告自由撿拾漂流木;這項公告仍以原住民優先,之後才開放其他身分的民眾撿拾;這項業務由各地林管處協同縣市政府執行。

漂流木公告自由撿拾將朝與部落合作。圖片來源:林務局提供

自然資源永續利用是共同價值 林先生要改變形象

林務局預告中「原住民族採取傳統領域森林產物管理規則」草案,預計上半年完成公告實施。林華慶於研討會致詞時表示,林務局雖自2011年即透過「社區林業」與部落發展合作關係,嘉義林管處自2006年就與鄒族部落建立共管平台、夥伴關係,但仍給人對原住民不友善的「林先生」負面形象。

他認為無論是社區林業、林務局和部落的共管平台,或山林巡守計畫,都「欠缺自然資源利用」的思維,使得部落只能從事資源調查或巡守,少了原住民族傳統智慧的資源利用和管理,形成原住民與林務局之間的藩籬。

「我們(林務局)和原住民明明有『永續』的共同價值,沒有道理對立。」林華慶指出,共管共治的前提是找出雙方共同的核心價值和利益。他希望在此基礎下,藉由傳統智慧和文化的實踐,搭配法規,與各原住民族一起把核心精神找回,讓台灣森林資源得以永續利用。

作者

廖靜蕙

環境記者/自由撰稿人,致力於生物多樣性主流化。從事社工10餘年,認知到再弱勢的人都可以為自己發言,決定轉投生態保育,為無法以人類語言發聲的生命與土地寫報導。現居台北市,有貓、有龜,以及一些過客。個人粉專「小麻通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