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將提前全面禁用石綿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環保署將提前全面禁用石綿

2017年05月15日
摘錄自2017年5月10日環保署環保新聞專區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石綿為國際癌症研究署(IARC)歸類之一級人類致癌物質,環保署前於民國101年2月2日公告自107年7月1日起禁止用於剎車來令片之製造,其餘用途目前均已禁止。環保署表示,因應環境變遷、毒理資料及國際管理趨勢,經評估國內現況及環境背景,為有效降低作業勞工及民眾暴露風險,特規劃提前全面禁用石綿。 

本次修正提前全面禁用石綿期程,自107年1月1日起禁止用於剎車來令片之製造。環保署表示,本次修正公告已依行政程序法完成草案預告、公聽暨研商等行政程序,相關資料詳細內容請參閱環保署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http://enews.epa.gov.tw/enews/fact_index.asp),並刊登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站(http://gazette.nat.gov.tw/egFront/index.jsp),歡迎各界瀏覽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