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5月16日
摘錄自2017年5月12日科技新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歐盟執委會(EC)宣布核准法國提出3條關於再生能源建設的倡議,其中包括建設小型岸上風力、太陽能以及沼氣發電廠。EC特別指出,法國政府在倡議中提到希望能夠新增2.1GW的太陽能裝機量。
據PV Magazine報導,歐盟執委會表示,裝機容量過100kW的太陽能專案將會有 20 年的FIT補貼,剩餘的發電也可併入國家的電網,但補貼價格將會因不同規模和商業模式而有所差別,太陽能系統擁有者也可以選擇將電力全部併網或部分併網。
法國議會於2017年3月時通過一條關於再生能源系統設置的法案。即便政府承諾對於少於100kW裝機容量的電廠也會有獎勵,當時FIT補貼(政府電力收購制度Feed-in Tariff)仍未確立。
在這項法案通過之前,法國針對自發自用的再生能源案子並不多,原因在於相關法案不明確,以及投資報酬率不高。法國環境、能源及海洋部部長 Ségolène Royal說,倡議通過後約有5000組自發自用的再生能源經營者會受惠。
新的法規通過後,針對擁有100kW以上、自發自用的太陽能和其他再生能源發電系統的消費者,望能拉低其所需要支付的電網租金,並且免除裝機容量超過1MW的太陽能電廠應繳的「公共服務用電貢獻稅(CSPE)」和其他當地的用電稅等。其中,CSPE為向發電商收取的稅,用以資助法國的再生能源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