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膠袋可回收 北市環保局教三辨識撇步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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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膠袋可回收 北市環保局教三辨識撇步

2017年05月28日
摘錄自2017年5月25日蘋果日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環保局25日起在垃圾車及資源回收車張貼塑膠袋回收宣導廣告,鼓勵民眾回收塑膠袋。環保局表示,分辨可回收塑膠袋有三方式,一為能否透光,二為有無污染,三為有無鋁箔或其他背膠貼合。可透光的白色夾鍊袋、紅白相間花紋袋、未與鋁箔複合,且皆為乾淨的塑膠袋,皆可回收再製成其他塑膠用品。例如,乾淨的五花袋、超商的塑膠袋、飲料手提袋、送洗拿回的護衣袋、3C產品透明包裝袋,皆為可回收塑膠袋大宗。

環保局副局長盧世昌說,全球都響應減塑政策,民眾可以自備購物袋,或隨身攜帶輕薄的乾淨塑膠袋備用,或將塑膠袋重複使用,若一定要使用塑膠袋,也可響應回收,每人只要減量1個塑膠袋,即可減少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