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公布統一強制環保標準 控制揮發性有機物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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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公布統一強制環保標準 控制揮發性有機物

2017年06月21日
摘錄自2017年6月21日科技日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為控制PM2.5和臭氧的重要「氣態前體物」——揮發性有機物(VOCs),中國津冀地區公布首項統一強制性環保標準《建築類塗料與膠黏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限值標準》(簡稱《標準》)。從今(2017)年9月1日起,京津冀三地將統一實施建築類塗裝環保標準,限制油漆和膠黏劑等VOCs的使用。

據統計,隨著中國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和建築業的蓬勃發展,建築類塗料和膠黏劑使用量快速增長;不過,其中溶劑型建築塗料和膠黏劑含有大量VOCs,已成為城市VOCs的主要排放源之一。

北京市環保局表示,建築類塗料和膠黏劑多在敞開式環境中使用,無法收集處理。從國外經驗來看,源頭控制是有效的管理方式,即通過控制產品中揮發性有機物含量來降低VOCs的整體排放。

據瞭解,9月1日後,生產和銷售的建築類塗料和膠黏劑將按照《大氣污染防治法》規定,生產、銷售VOCs的含量不符合品質標準或者要求的原材料和產品者,責令改正,沒收原材料、產品和違法所得,並處貨值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