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環團疑再生粒料污染 環保署官員:「合乎規定」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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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環團疑再生粒料污染 環保署官員:「合乎規定」

2017年06月29日
摘錄自2017年6月27日聯合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東縣政府委託高雄代燒一般家戶垃圾,以1:1.8比例,向高雄焚化廠換回1再生粒料,並將再生粒料作為太平溪出海口污水處理廠基地的填土工程,遭台東環保團體及市民代表等人質疑,恐會污染地下水及海洋,環保署人員27日上午前往實地現勘後,強調「合乎現行法令的使用規定」。

台灣環保聯盟台東分會召集人廖秋娥表示,台東縣環保局將2千餘公噸再生粒料,以「基地填築」之名,沒有和其他土石攪拌就直接填放在太平溪出海口北側,也沒有做任何防護措施,擔心雨水淋洗後,再生粒料可能溶出的重金屬等有害物質,這個區域可能會成為台東最毒的地方,而污染地下水和海洋。

另外,台東縣環保局這樣使用再生粒料的方式,根本不是「再利用」,而是「去化」,未來不就只要隨便以「基地填築」的名義就可任意合法使用,這樣對環境是很大的危害。

今天上午,環境保護署廢棄物管理處科長蘇意筠與台東縣政府環保局副局長陳炳伸與多位環團人士,一同前往太平溪,實地現勘再生粒料的使用是否合法。

蘇意筠說,再生粒料在出廠時,就已進行重金屬殘留等檢測,必需合乎規定,才能使用;而再生粒料的使用上,有一定限制,但以台東縣環保局將再生粒料使用在污水處理廠的基地填充上,依照現行法規是符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