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戶水污費 無期限暫緩徵收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家戶水污費 無期限暫緩徵收

2017年07月04日
摘錄自2017年7月3日聯合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家戶水污費原定明年元月起開徵,不過這項政策出現轉折,環保署考量全台污水下水道普及率只有三成左右,開徵對大部分民眾不公平,決定暫緩開徵,緩徵期限多久?官員說「暫無期限」,未來是否徵將再研議。

環保署水保處長葉俊宏指出,若以每人每天用水250公升、約八成轉為污水來計價,緩徵後等於幫每位民眾每年省下73元的水污費,以四口之家估算,一年至少可省300元。

環保署指出,家戶污水民眾要繳費有兩項,一是下水道使用費,目前只有台北市、高雄市開徵,另一個則是明年開徵的水污費。根據環保署原本規畫,家戶水污費以一度水0.8元計算,以每人每天用水250公升計算,一個人一年要繳73元。

葉俊宏表示,經過整體考量、採納公民團體意見,也認為現在下水道普及率低,沒有下水道的地區卻要被徵收水污費,民眾想要改善又無可奈何,對這些民眾不公平,因此決定暫緩徵收。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發言人陳椒樺表示,本來就不該開徵家戶水污費,因為民眾沒有污水下水道,根本無從處理排放的污水,鼓勵減少生活污水,要鼓勵民眾節約用水來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