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子法公聽 集水區農路免環評惹議 詹順貴:是為原鄉發展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環評子法公聽 集水區農路免環評惹議 詹順貴:是為原鄉發展

2017年07月07日
本報2017年7月7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7日下午環署繼續舉辦環評子法公聽會,其中「環評認定標準」當中第5條關於「道路」開發的部分集水區農路免環評,與11條「探礦、採礦」的部分將礦權展限納入應環評,最獲討論。

先前環團便對其中的「集水區農路免環評」極力反對,擔心衝擊水源安全,甚至提出烏山頭水庫、白河水庫、石門水庫等所有水庫恐怕成為「日月潭」,大幅縮水。

2017-07-07_04-33-46

環署7日一連舉辦兩場環評子法公聽會。賴品瑀攝影。

該條規定位在水庫集水區的道路開發需做環評,但若是屬於農路,且寬度未滿4公尺且長度未滿500公尺,又經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者,則免環評。

環署副署長詹順貴表示,這主要是呼應原鄉發展的需求,而且僅限農路,鄉道以上由於將衝擊集水區的水質水量,仍須環評。

但環團紛紛表示,目前集水區「農舍」亂象確實嚴重,台灣水資原保育聯盟陳椒華更指出,何況往往有人頭戶的問題,要是有人取巧先分段申請再接起來,不但開路破壞集水區的功能,惡化水庫淤積,後頭更可能有以農舍名義實則經營旅館,又引來開發風潮與遊客,恐是大鬆綁。

詹順貴認為,環團所擔憂刻意違法的部分,應是以取締、稽查甚至訴訟來處理,環評制度不可能處理這些問題,且這些問題在修法之前,也早已存在。不過,陳椒華也提出,現況就是縣市政府沒有經費去取締。

而面對環團建議將至少下修寬度4公尺、長度500公尺的門檻,但詹順貴表示,這是考慮農業機具的大小、與行車安全而訂出的。

民間團體建議,那麼不如明確加註「原鄉」兩字,不過卻也將面臨如何定義的問題,且目前傳統領域劃設也尚未完成,若只看原保地,範圍相當小,也恐不符原民的需求。

礦權展限寫進應環評 現有礦區重作環評期間不停工

在第11條探礦、採礦的規定上,第一項便將原「探礦、採礦及其擴大工程」的定義,補充為「地面、地下及海域之探礦、採礦及其擴大工程、擴增開採長度或已核定礦業用地之礦業權申請展限。」也就是明確將礦權展限寫進認定標準裡,確認將來展限將要做環評。

「展限要環評、要遵守原基法第21條,這個行政院長、總統都已經拍版了!」面對工商協進會建議此修法要參採礦業法修法的結果,詹順貴透露先前參與礦業法修法的部會協調,已掌握政院版的狀況,更強調展限要環評早已定調,且預計今年內可以修完。

政院已經定調所有不曾做過環評的礦業都要重作環評。工總代表提問,已經通過環評部分業者,將來申請展限時,若範圍沒改變、量還不到核可量時將如何處理?詹順貴指出,過去礦務局給的礦權都沒有限制到開採量,但以後會有,未來若是量還沒採完,可能也可以用環差、變更對照表來處理。

不過至於所謂「範圍」沒有改變,詹順貴則表示過去就爭議很大,即便面積沒改變,但還是有高層變了、景觀、植被消失、水脈改變等等問題。

不過,詹順貴仍重申,這些礦業未來重作環評的階段,不需要停工,這是配合礦業法修法的折衷與務實。

作者

賴品瑀

新店溪下游人,曾在成大中文與南藝紀錄所練功打怪撿裝備,留下《我們迷獅子》、《我是阿布》兩部紀錄片作品。現為人類觀察員,並每日鍛鍊肌肉與腦內啡,同時為環境資訊電子報專任記者,為大家搭起友誼的橋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