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雲縣環保局裁罰600萬元 台塑化:將提訴願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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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雲縣環保局裁罰600萬元 台塑化:將提訴願

2017年07月09日
摘錄自2017年7月7日中時電子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塑化(6505)公告,副產石灰(水化石膏)材料因遭雲林縣環保局裁處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處以600萬元罰款,後續將提起訴願,以維護公司權益。

台塑化表示,雲林縣環保局5月24日執行台塑化廠區水化二場(水化石膏貯存場)稽查作業,稽查當時發現有揚塵、逸散、污染地面及未設置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等情事,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為由,依法共裁處600萬元。

對此,台塑化解釋,副產石灰(水化石膏)材料是2002年時經雲林縣政府核准登記為產品,該場址為材料庫存場所;由於副產石灰(水化石膏)具有膠結硬化性,迎風面有覆蓋防塵網,且每天執行灑水等抑塵措施,絕無揚塵、逸散及污染地面等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