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渣回運鄉鎮 自理列選項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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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渣回運鄉鎮 自理列選項

2017年07月13日
摘錄自2017年7月13日中國時報雲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環保署11日預告《現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統一調度辦法》,燒1公噸垃圾回運0.2公噸底渣,雲林縣未來委託代燒可望獲得公平條件,但底渣仍須找地堆置。 環保署9月起將有焚化廠調度權,委託代燒垃圾的焚化廠只能要求回運20%底渣,雲林縣2年來垃圾大戰終於有解。雲林縣已回運的底渣暫置古坑鄉、虎尾鎮、口湖鄉,總量約5900公噸,還有1萬7000公噸尚未回運;除了每天持續增加210公噸垃圾,還有3萬公噸垃圾山未處理,焚化後約產生1萬3000多公噸底渣。

環保局長林長造表示,盤點2017年7月到12月的公共工程,約可去化3萬公噸底渣,若還是用不完,希望中央協助用於台電、自來水公司、公路總局在雲林縣的工程。 林長造表示,雲林縣目前1年大約生產10萬公噸垃圾,燒出底渣大概2萬公噸。為了管理與管控流向,仍希望底渣集中於一個暫置點,要跟各鄉鎮市公所協調,如果要分散放,那就各自提供地點,自己的底渣自己處理,議會目前也有相同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