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能申設 2區生態保護研議中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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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能申設 2區生態保護研議中

2017年07月25日
摘錄自2017年7月25日中央社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報載「農委會扯後腿」,影響太陽能申設。農委會說,民國104年公告18區1,253公頃不利耕作地,有2區94公頃生態豐富,且無人申請才研議取消,待行政院能源辦公室確認才會公告。

農委會今天(25日)表示,不是「扯後腿」,農委會民國104年公告的18區1,253公頃「不利耕作」地區可申請架設太陽能板發電使用,其中有2區、94公頃,雖然不是在受保育的成龍濕地範圍內,而是在靠近處,但是長期執行成龍溼地保育的觀樹教育基金會發現,這94公頃有豐富的生態資源。

農委會進一步指出,報載太陽能業者稱已跟農民講好了,只是還沒跟雲林縣政府提出申請;而基於法律信賴保護原則,政府也確認沒有申請案,雲林縣政府也沒有核准任何申請案,「而且政府必須站在全民的利益考量看待這件事情,生態破壞了,不可逆;況且事實上,也還有其他地可運用。」

農委會表示,業者可能考量其產業發展,但是政府必須綜合全民利益及法律信賴原則做考量,才做出取消這2區94公頃的申請;其他1,159公頃可申請的措施,並沒有改變。

農委會重申,就流程來說,必須公告會才施行,能源局會中並不反對,之後經濟部又提起此事,因此行政院能源辦公室正在了解、處理中,是否取消這2區的申請,最後由行政院能源辦公室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