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暫定重要濕地再評定計畫在7月21日內政部營建署濕地審議小組的審議大會通過,最後將其評為地方級濕地,並將範圍縮限,只剩原面積的1/3!本會對此次會議結果在此發出強烈抗議,訴請內政部重審此案。
一、 本次會議未能通知提出異議之環保團體與個人,永安濕地再評定牽涉國際瀕危鳥種黑面琵鷺的族群安危,在國內外都引起強烈關注,且濕地保育法第10條明文規定「重要濕地之評定、變更及廢止作業審議前,應公開展覽30日及在當地舉行說明會,並將公開展覽及說明會之日期及地點登載於政府公報、新聞紙、專屬網頁或其他適當方法廣泛周知」,另在重要濕地評定變更廢止及民眾參與實施辦法第9條也確實提及應「將公開展覽與說明會之日期及地點登載於政府公報、新聞紙、專屬網頁或其他適當方法廣泛周知,並於說明會舉行前15日,將會議資料登載於專屬網頁」,然而此次審查會議之通知卻急迫且草率,完全忽視公民參與之權利,顯示此次審查有嚴重瑕疵,應不予以承認,並退回重審。
二、 永安濕地根據歷年調查,鳥類生物多樣性豐富,累積鳥種高達168種以上,其中更有超過25種的保育鳥類,被國際鳥盟(BirdLife International)評選為重要野鳥棲息地(Important Bird Area),生態價值本應由國家公權力致力保護。甚至根據國際拉姆薩公約,永安濕地擁有瀕危物種黑面琵鷺遠超過1%世界族群量,符合國際級濕地標準。本會欲問:此次再評定之審查標準究竟為何?
三、 內政部於2016年國際濕地大會時簽署《台北國際濕地宣言》,宣言提及「維持濕地零淨損失及零退化」,以及「任何在濕地進行的公共建設,若有物種種群1%棲息在此濕地,該建設應迴避衝擊生態系統或濕地破碎化」。國際宣言不應口號化,請內政部確實遵循執行!
許多單位認為濕地占地廣大,應多加以開發利用,以達其經濟效益,然過去因為經濟開發而造成之環境破壞與人體健康或人身安全之影響的案例為數不少,許多最後賠上比開發案賺來的錢還要多的天文數字也仍挽救不回。若政府有關單位真心為這塊土地付出,則應思考更加全面且永續之政策,讓人民與自然共存共榮,讓社會經濟環境之發展能同步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