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取提高地方捕蜂蛇預算 消防員丟蜂窩活蛇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爭取提高地方捕蜂蛇預算 消防員丟蜂窩活蛇

2017年08月23日
摘錄自2017年8月22日自由時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22日下午從行政院步行到農委會,抗議農委會不願提高對地方縣市捕蜂捉蛇業務的補助預算,一言不合,還將塑膠罐中的活蛇和蜂窩丟向出面溝通的林務局副局長楊宏志。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要求農委會增加給縣市捕蜂抓蛇的補助經費,提高到至少八成,並要求消防署承諾公告自明年1月1日起拒絕捕蜂抓蛇勤務。

林務局副局長楊宏志回應指出,已研擬委託民間執行捕蜂捉蛇業務的「地方政府(捕蜂捉蛇)勞務採購開口契約參考範本」和「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捕蜂捉蛇開口契約注意事項」,上個月也已提送補助計畫,除了桃園市、高雄市由義消執行,澎湖縣由農政和消防單位分工,不需經費補助,其他縣市以每件4000元計算,農委會計畫補助3至5成,經費正由國發會審理中。

楊宏志也說,如果依據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所的要求,增加補助比例至八成或全額,三年合計所需經費將由3.9億元爆增至破10億元,恐對政府財政產生排擠。


※ 編輯室補充林務局回應全文如下:

捕蜂捉蛇業務 農政單位積極接手中
農委會均照行政院決議辦理 盼政府一體以民為先

針對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今(22)日陳抗訴求,本會前已遵照行政院決議,從今年初邀集地方政府召開會議,協調地方政府農政單位辦理,及預編相關經費。行政院106.1.12由吳政務委員宏謀召開「捕蜂捉蛇為民服務案件相關事宜」會議,指示捕蜂捉蛇業務自106年度起由農政單位主政,消防單位適時配合支援。由於本類事項屬於地方自治事務,農委會協調並協助規畫,研擬委託民間專業團體或個人執行捕蜂捉蛇等案件開口契約,供地方政府參用,並研議107-109年三年輔導期間酌予經費補助,請行政院主計總處予以協助。

農委會旋即於2月底完成契約範本草案,並邀集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行政院主計總處、內政部組成專案小組確定「地方政府(捕蜂捉蛇)勞務採購開口契約參考範本」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捕蜂捉蛇開口契約注意事項」,供地方政府參考運用。

爭取經費補助地方政府

此外,數個縣市政府因地方財力不足,建議中央增加經費補助比例,農委會更於7月提送107-109年「捕蜂捉蛇為民服務補助計畫」,報請行政院依據全年經費4.2億元的三成,核列專案經費1.3億元(三年合計3.9億元)補助地方政府,並爭取補助比例由最高3成額度提升至5成,該經費正由國家發展委員會整合相關單位意見辦理中。若依據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所提出:增加補助比例至8成或全額,三年合計所需經費費將擴增至10億元或12.6億元,對政府財政自然產生排擠。捕蜂捉蛇業務為地方政府自治事項,應由地方政府統籌分配編列預算執行。行政院為使地方政府配合中央政策,以最高補助額度為3成並為期3年補助經費,輔導地方政府以開口契約委外方式辦理捕蜂捉蛇業務,並可促進民間就業機會。

至8月20日止,由農政單位接手捕蜂捉蛇業務的已有12個直轄市、縣(市)政府(其中桃園市及高雄市委由義消協助);有4個縣(市)政府仍由消防單位負責;有5個縣(市)政府正協調中;澎湖縣則由農政單位(本島)與消防單位(偏鄉及離島)分工進行。

捕蜂捉蛇工作為地方自治事項,地方首長有權衡量地方財政、人力及各縣市不同的環境特性,做出最適宜該縣市的分工處理,中央當予以尊重。

保護民眾安全為政府最高原則

過去向來由消防單位處理捕蜂捉蛇,在銜接階段,地方農政人員須克服區域熱點、人力分派、契約採購等諸多問題,仍需與府內消防單位密切協調,尚無法在短時間內完全接辦,這點相信社會大眾都能理解。在現實考量下,地方政府無力配合政策時,中央也當尊重。

政府本為一體,捕蜂捉蛇攸關民眾生命安全,農政與消防單位自當合作共同協力,以民眾需求為先,今後仍以保護民眾安危為執行的最高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