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厄瓜多獵大量鯊魚被起訴 中國辯稱「跟台灣漁船買的」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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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厄瓜多獵大量鯊魚被起訴 中國辯稱「跟台灣漁船買的」

2017年09月03日
摘錄自2017年09月03日東森新聞厄瓜多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南美洲國家厄瓜多日前扣查了一艘中國漁船「福遠漁冷999號」,該船隻在加拉巴哥群島(Galapagos Islands)附近海域內非法捕撈大量鯊魚,因此厄瓜多法院裁定將船長和船員們判刑,更要求賠償360億美元。但中國當局辯稱,沒有證據能顯示該船隻有在厄瓜多海域捕撈,船上的漁貨都是從台灣漁船轉運來的。

中國農業部漁業漁政管理局局長張顯良在1日回應,「福遠漁冷999」是一艘冷藏運輸船,而非捕魚船,而且船上的300噸漁貨是從台灣漁船「HAI FANG301、302」號轉載來的,「福遠漁冷999」進入加拉巴哥群島的海域只是為了躲避風浪,沒有證據能證明該船隻在厄瓜多海域有捕撈行為,並且希望厄瓜多尊重客觀事實,公平公正妥善處理。

張顯良還提到,希望厄瓜多將相關證據移交給中方,以便當局進一步依法處理,「對於該船在公海非法轉載及轉載受保護的瀕危鯊魚品種,我們將依法予以嚴厲處罰」。中國駐厄瓜多爾大使王玉林則提到,被厄方扣押的20名中國船員目前狀況很差,厄瓜多沒有提供船員們食物,也不允許回船上取回個人物品,而且案件審理過程草率,官員言論與事實不符,還開出天價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