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務局歸屬環境資源部或農業部? 行政院確立劃分原則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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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務局歸屬環境資源部或農業部? 行政院確立劃分原則

2017年10月06日
本報2017年10月6日台北訊,彭瑞祥整理報導

「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即將在2018年1月到期,環境資源部組織法卻遲遲無法定案,尤其是林務局業務應歸屬環資部或農委會升格後的農業部,爭議不斷。行政院長賴清德5日晚間召集相關閣員討論後,確認歸屬原則,原則上歸屬環資部,但林業生產、森林育樂及直屬農委會的林業試驗所,則歸屬農業部。

根據自由時報導,賴清德昨晚召集環保署、內政部、農委會相關首長討論,確立關於環資部及農業部的權責劃分原則,將以「流域治理」概念為分野,林務局裡具有保育職責的單位納入環資部,其他業務和農委會中具有林業事業及生產概念的單位,如林業試驗所,則納入農業部。

民報引述未具名的官員談話指出,「水、土、林一條鞭,這是未來的大方向」,「此事已拍板,大方向也確認,但細節還待協商」,「森林開發、森林鐵路管理等,這類問題屬於細節,還需要進一步協商」。該官員表示,預計今天稍晚將對外說明。


台灣的山林經營,未來應歸屬環境資源部或農業部,劃分原則抵定。(資料照片,彭瑞祥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