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耕農地 違規播種擬罰款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限耕農地 違規播種擬罰款

2007年03月23日
摘錄自2007年3月22日聯合報彰化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彰化縣部分農田2006年驗出鎘米,為保護農地,縣府擬訂「彰化縣農地保護自治條例」,21日送交縣議會審查小組審查。

審查小組修正通過此一自治條例,規定經縣府公告限耕農地,不得種植食用作物,違規者,經縣府通知限期改善未改善者,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並得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