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與太魯閣族人提告亞泥展延案 呼籲撤銷處分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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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團與太魯閣族人提告亞泥展延案 呼籲撤銷處分

2017年10月30日
摘錄自2017年10月27日 民報 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還我土地自救會會長田明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提供

幾名太魯閣族人與環團27日一早到台北行政高等法院遞狀,請求司法調查亞泥新城山礦權展延20年的處分,並呼籲經濟部應自行撤銷處分。

日前監察院對經濟部與花蓮縣政府提出糾正案,指摘該礦權展限諸多違法失職之處,要求檢方介入調查,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葉淑珍表示,調查報告中,新城山礦場的礦區位於「土石流潛勢溪流」影響範圍內,然而經濟部卻未進一步依《行政程序法》予以職權調查,要求亞泥出基地地質調查與評估報告,或自行委託鑑定,即准予展限,實屬違法,呼籲經濟部「自行撤銷」核准亞泥展限處分。

反亞泥還我土地自救會成員、居住當地的原住民族人田明正、白世義及白誠實表示,這塊礦區屬原民保留地,亞泥和政府未曾和他們諮商討論,也質疑政府憑什麼收取租金,白正義說,依據原民法第21條,亞泥申請礦業權展限,應落實族人的諮商同意權,他們生活在恐懼中已經很多年,希望政府不要再忽視他們的生命財產權。

對此,亞泥則發聲明表示此次礦權展延的申請一切依法行政,有關監察院對亞泥礦權展限案的調查報告,經濟部已表示將會派人赴監察院詳加說明,對於行政訴訟,亞泥表示尊重,希望本案回歸到法律面由行政法院來審理,不應受到輿論影響,也不要再耗費社會資源進行陳抗,相信法院會公正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