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養殖種電 學者憂︰農地流失可能也擴大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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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養殖種電 學者憂︰農地流失可能也擴大

2017年11月10日
摘錄自2017年11月6日自由時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不利耕作農地種電「賣相不好」、一般農地種電又傳亂象,農委會下一步將推動養殖業結合光電。但有農業學者憂心,可能擴大農地種電「真種電、假務農」的問題,農地流失可能擴大。

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強調,現有的不利耕地會更積極推動結合光電,但不利耕地認定不會再擴大,以免讓農業土地面臨道德風險,至於養殖魚塭用地,會找出種電與養殖兼顧的最科學方法,力保農漁業衝擊減到最小。

嘉義大學水生生物科學系助理教授郭建賢指出,農委會想種電又想改善養殖業問題,又說光電能增加漁民收入,但這是錯誤思維,農委會沒有想要把農業漁業做起來,「養不好,拿來種電最好」,沒有政策要去推農漁業,沒好好思考養殖業要如何永續,只想著種電增加農漁民收入就好。

像吳郭魚和虱目魚產量過剩、文蛤養不好,農委會不應覺得「養不過人家就不要養」,而是思考以其他農業方式解決。像以前文蛤池很乾淨,現在跟其他魚類混養又放飼料,導致池水混濁。若再加上太陽能板,恐更影響藻類生長。

農經學者李武忠說,目前養殖結合光電的核心技術、管理規範和配套措施等都未確立,現在推不適合。農地種電很多問題,以後恐會發生在養殖結合光電上,他建議,可先輔導養殖戶用小型太陽能板供應自己養殖所需電力,從自產自足、減少用電開始。

文大環境設計學院前院長楊重信呼籲,既然不利耕地的綠電建置率低,不利耕作就應該要復育,不能再放任地方去劃設,很可能是要為2017年6月國土計畫鋪路,越來越多農地、養殖地可能被開放做為非農用途。綠能政策其實應該要做政策環評。

陳吉仲則強調,不利耕作地以後不會再新增,避免讓農業土地面臨道德風險,可能有人把土地挖了去賣,再去埋不利的廢棄物,再來申請不利耕作地,以收取太陽能光電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