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提減煤減排期程 中火「許可證展延」嚴審後退件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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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提減煤減排期程 中火「許可證展延」嚴審後退件

2017年11月14日
民報2017年11月13日台中訊,王伯仁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世界第二大、台灣中部地區最大的固定汙染源,台中火力發電廠申請第1至8號、第10號機共9部機組的「操作許可證」展延,經市府環保局審查後,由於中火對於「減煤」丶「減排」、「改善期程」等都隻字未提,未落實中央與地方環保政策目標,也不符合市民期待。為捍衛空氣品質及民眾健康,環保局嚴審後決定「全部退件」,要求中火於30天內確實將改善承諾,具體呈現於申請書上,再送市府審查。


台電的台中火力發電廠是世界第二大燃媒發電廠,也是台中最大固定汙染源。此次九部機組循例申請「操作許可證」延長,不料首次踢到鐵板,市府要求將改進具體承諾寫入,否則不發許可延長,藉此逼中火實踐改進。(圖片取自台中市環保局)

台中市政府環保局13日在市府台灣大道市政大樓召開記者會,由環保局長白智榮主持,由於中火9部燃煤機組操作許可證展延申請文件中,包括減少生煤使用量、減少空汙排放,以及至2020年底前如何具體改善的期程等重要事項,都隻字未提,因此他當場宣布將中火申請案全部退件,並限期改善,以表達市府對抗空汙的堅定立場。

白智榮表示,台中火力發電廠是轄內最大的固定汙染源,市府2016年1月26日公告全國最嚴格的《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要求中火逐步汰換燃煤機組,改用天然氣作為燃料,4年內減少生煤使用量達到40%,規定生煤堆置場所應將生煤堆置室內化,這是空汙管制前所未有的進程。

今年9月,市府有條件通過中火第9號機組的許可證展延申請,當時即在許可證內附帶要求,中火應於2020年底前減量生煤40%、使用高品質生煤、設置室內煤倉等項目,並將許可證期限由5年縮短為2年。

中火於11月6日再向市府第1至8號、10號等9部機組「操作許可證」的展延申請,環保局依照「減煤」、「減排」及「具體減量期程」三大原則進行審查,但核對申請文件與原許可內容後,認為申請文件中對於階段性減煤、減排等減量具體目標均未提及,與市府及市民的期待有落差,因此退回申請案。

白智榮指出,中火此次申請,除未具體提出減煤、減排、以及目標期程,也顯然未符合前次審查的附帶條件及立場,更未落實行政院環保署李應元及經濟部長沈榮津,日前到台中火力發電廠視察時宣布的空汙改善目標。他希望中火確實依照管制生煤自治條例4年減40%的規範及審查原則再修正,於申請文件中載明達成自治條例規範的方法與階段目標,讓市府與民眾看到具體的承諾,限期30日內補正後再行送審。

新聞局長卓冠廷也表示,台中市府為市民爭取權益,希望中火具體拿出誠意。2年前市府訂定《生煤管制條例》,中火非常清楚未來4年必須減量生煤40%,但市府要到2020年才能夠檢視其實際減量情形,屆時要補救恐來不及。現在市府手上握有的最有效力、最直接的工具,就是審查中火的機組展延申請,生煤管制條例賦予市府審查權力,市府由每5年審1次,縮短2年審1次。希望這次審查過程,中火能確實將減煤及減排的期程納入文件中,讓市民知道他們具體的誠意跟承諾。

環保局表示,台中在全方位空汙管制方案積極推動下,空氣品質已逐步改善。根據環保署空品測站數據顯示,台中巿10月份PM2.5月平均值下降至19.8微克/立方公尺,這是自2011年監測PM2.5以來,10月份最低的單月平均值;年平均濃度則由2014年每立方公尺27微克,降低到2016年的22.8微克,今年1到10月的平均值則再降到20.4微克,顯示台中市的空氣品質持續改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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