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能屋頂廠商門檻 能源局擬放寬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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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能屋頂廠商門檻 能源局擬放寬

2017年11月22日
摘錄自2017年10月20日中央社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新版全民綠能屋頂方案日前出爐,外傳引起業者反彈。經濟部能源局長林全能今天(20日)表示,限制廠商資本額及建議整合50MW裝置容量等規定,可望放寬彈性處理。

經濟部16日公布新版全民綠能屋頂方案,由地方政府盤點潛在的綠能屋頂,採取「民眾零出資、政府零補助」原則,遴選適當的營運商,營運商需要依據躉購費率,分別回饋地方政府3%、民眾10%。

林全能出席工業技術研究院2017 R&D 100 Awards成果記者會,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躉購費率回饋機制,是現行公有屋頂裝置太陽光電制度之一,廠商應該已經熟悉類似機制,至於回饋給民眾的10%,「講白一點就是租金」,使用屋頂應該要付費。

此外,針對廠商資本額及現有實績等限制,林全能表示,原本設計是希望保障太陽能板設置過程中可以找到信賴度較高的廠商,相關限制可能防堵小型廠商參與,目前還在跟地方政府討論細節,如果覺得不太需要,都可以放寬,有討論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