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利耕地轉作綠能 屏縣爆搶地亂象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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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利耕地轉作綠能 屏縣爆搶地亂象

2017年11月23日
摘錄自2017年11月23日聯合報屏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在農委會核定屏東縣有495公頃的不利耕地可做綠能發電區後,林邊鄉已出現業者搶地承租,不過租約一簽就要20年,縣府提醒農民簽約前一定要看清楚,可隨時向綠能專案辦公室諮詢。

屏東縣府綠能辦公室主任何紹康表示,縣府原提報的不利耕地將近2000公頃,農委會2017年9月僅核定495公頃,大多集中在林邊鄉的地層下陷區,不過關鍵還是在於鋪設「台電饋線」,以目前已核准的不利耕地範圍,只有約一半土地沒有饋線問題。 此外,搶地承租也成林邊一帶的新亂象,最近相繼有茂迪、元晶太陽能科技等大廠宣布要到屏東設置太陽能發電廠,兩廠加起來至少需1500公頃土地,「不利耕地」一時炙手可熱,一分地原本年租金只要4000元,現在有的已炒到4萬元。

由於各家業者推出條件不同,加上設置綠能發電後,相關農保、稅賦等問題引發農民疑慮,縣府綠能辦公室表示,縣府已設計「屏東縣再生能源問答集」,並有業務聯絡窗口,還有自我檢核表,農民在簽約前一定要問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