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擬徵「工業用水特別稅」 開全國之先例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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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擬徵「工業用水特別稅」 開全國之先例

2017年12月12日
摘錄自2017年12月12日Yahoo奇摩新聞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宜蘭縣政府擬開全國之先,針對縣內廠商課徵「抽取工業用水資源特別稅」。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今天(12日)說,未來縣府將訂定相關自治條例,盼保護水資源、符合公平正義原則。

宜蘭縣政府縣務會議今天由地方稅務局長劉富美發表「課徵抽取工業用水資源特別稅」可行性評估。

劉富美在報告中指出,根據縣府工務處統計,縣內廠商的工業用水量資料分析(包含地面水與地下水),如果地面水暫時以每公噸新台幣2元、地下水每公噸4元課稅,預估縣府每年在地面水可課得約6525萬元,地下水部分可課徵約1億6226萬元。

她表示,若以租稅為手段,以價抑量,可有利水資源永續經營、防止地層下陷,也可增加縣府財政收入,但屆時全國首創的工業用水特別稅也有可能造成縣內產業衝擊。

陳金德說,這份報告將請相關局處進一步針對費率、對象進行研議、評估,經過充分討論後再送到下次縣務會議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