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1日
摘錄自2017年12月21日聯合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未來民眾購買手搖飲料、超商咖啡、麵包、蛋糕、藥妝品等,都得自備塑膠袋」2018年元旦開始,擴大限塑,7大類行業禁止提供免費塑膠袋,若是店家違規,第一次勸導沒有改善,可直接開罰1200元到6000元罰鍰。
北市環保局表示,2018年元旦起,美粧店及藥局、醫療器材行、家電攝影資訊及通訊設備零售業、書籍及文具零售業、洗衣店業、飲料店業、西點麵包店業等7大類行業,禁止提供免費塑膠袋。 至於供購買的購物用塑膠袋,現行環保署規定厚度須達0.06公厘,2018年開始會取消厚度限制,業者可自行選擇最適合的厚度,塑膠袋價格則由業者自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