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雄市餵食彌猴將要被開罰了!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在高雄市餵食彌猴將要被開罰了!

2017年12月26日
摘錄自2017年12月26日高雄市政府農業局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因為民眾接觸、餵食獼猴的行為,容易發生人畜共通疾病傳染的風險,且餵食的行為也會改變野生獼猴的生態及習性,將導致獼猴數量超過原棲地可承載之數量,或獼猴過度親近人類活動範圍,增加人猴間衝突。

高雄市在2012年即制定高雄市野生動物保育自治條例,以教育為主體,倡導民眾禁止接觸及餵食獼猴,但仍有許多民眾心存僥倖違法接觸及餵食獼猴。在今年12月初經高雄市議會三讀通過高雄市野生動物保育自治條例修正案,刪除主管機關裁處前須先經制止,不從者才能裁罰之要件,將原本餵食獼猴行為需經制止後不從才可開罰,修正為查證後即可開罰。

法規明年(2018)公布實施後,在本市鼓山區、旗山區、美濃區、大社區、阿蓮區及岡山區6區內,不依規定餵食獼猴者,將處新臺幣5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呼籲民眾不要以身試法。且依據高雄市檢舉餵食台灣獼猴獎勵辦法中規定,檢舉人檢舉餵食獼猴案件經主管機關查證屬實並處以罰鍰者,可有罰鍰金額百分之二十的獎勵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