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署協調雙北 共用兩用袋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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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署協調雙北 共用兩用袋

2017年12月26日
摘錄自2017年12月26日中國時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北市將於2018年1月1日起在超商、超市和量販店實施「兩袋合一」,推出可用於購物以及包垃圾用的「兩用袋」,但雙北間垃圾袋仍無法共用。雙北市分別推動購物袋、垃圾袋「兩袋合一」政策,但因無法共用引發民怨。台北市府強調,雙方垃圾處理費不同,曾多次協商破局。

台北市環保局資循科長崔浩志表示,北市願意站在民眾立場,代收新北市兩用垃圾袋,但因新北市垃圾處理費不降價,仍然維持每公升0.4元,高於北市的0.36元,最後協商破局。

新北市環保局發言人孫忠偉說,環保兩用袋售價即垃圾的清除處理成本,雙北地域、人口各方面條件都不同,垃圾清除處理成本自然不同,須依實際計算結果而定,不可隨意調整。孫忠偉指出,環保兩用袋價格討論仍應回歸減塑初衷,不論是原本的「不得免費提供塑膠購物袋」,或現在要推動的「環保兩用袋」,都有「以價制量」的概念,若環保兩用袋賣得比民眾平常用的專用垃圾袋還便宜,看不到減塑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