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山保變住六之六」重啟環差 環團憂天母雙溪受威脅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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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山保變住六之六」重啟環差 環團憂天母雙溪受威脅  

2018年01月15日
本報2018年1月15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位於保護區、且部分範圍屬於坡度30以上,陽明山菁山路上的「保變住六之六」15日下午在台北市政府重新舉辦環差分析審議。不過,在環團的提出程序問題、甚至跳上桌子的杯葛下,並沒有完成審查、也沒有做出結論。

此案由於過去違反環評承諾開挖過量土方,而遭民間提起行政訴訟,鏖戰多年後,2014年遭判決撤消開發許可,並須恢復原狀。因此,對於現在北市府要再次審查環差,草山生態文史聯盟等民團體相當不滿,認為此案既沒有恢復原狀、也沒有對違反環評結論開罰,就要繼續審環差,是失職且包庇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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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環評會15日重啟陽明山保變住6-6案,草山文史聯盟等環團表達反對。賴品瑀攝。

民間批判這次的環差審查不具正當與合法性,如果就這麼重啟審查,就是等於環保局要讓違法的事實就地合法,他們要求停止審查此案,更要求撤銷環評、徹查之前的所有違法行為。

總面積達54.76公頃,約2個大安森林公園大、開挖的58萬立方公尺,更等同整個台北市政府12層大樓。綠色消費者基金會董事長方儉直批,此案面積是所謂「台北市五大弊案」總和的2倍,其實才是台北市的第一大弊案。

「保變住」是1980年代李登輝擔任台北市長時提出的政策,要以「保護區變為住宅區」來抒解當時人口暴增、居住土地不足的問題。不過,草山生態文史聯盟理事長文海珍指出,六之六是其中開發面積最龐大的,且1/3的範圍位於坡度30以上的山坡地,依法不得開發,但開發單位,由幾個建商與部分居民組成的「重劃會」,卻不顧法令規範硬是要做。

此案在1995年通過環評,土石方的變更是在2008年通過的變更內容對照表,經過民間提出行政訴訟,2014年最高行政法院撤銷該案的變更內容對照表。原本環評結論只能挖填25萬立方公尺的土方,但實際上卻挖了58萬。草盟認為,北市府不先處理這個違法事實,就等於讓此案一直處於持續違法的狀態。「判決說的是要恢復原狀,不是補做環差就好!」文海珍強調。

此外,還有免設污水專用下水道的決策、未來恐怕造成當地水電、交通衝擊、排水等問題,遭監察院糾正了八次之多。方儉也提醒,2001年的納麗颱風就曾在當地引發土石流,帶走了四條人命,因此讓下游居民相當擔憂,就怕悲劇因這個開發案再重演。文海珍表示,如果後續陽明山其他的保變住地區也如法炮製,將是合計300多公頃的規模,將讓下游的天母、雙溪居民都面臨危險。草盟成員戴吾明批評,台北市說要做海綿城市、要都市更新,卻沒有檢討、沒有提出全盤性的規劃,至今不見可靠的資料與研究,如何確保土地的安全,如何改善過去使用不當的問題?

雖然民間咬定,變更內容對照表遭撤銷,當然也要先恢復原狀。但北市環保局主張,雖然當初最高法院的確是因為土石方量變更程序不完備而撤銷,但並未要求市府如何處分,而環評會在討論後,決議請開發單位提環評差異報告。不過,方儉指出環評法第23條「開發單位經主管機關依第二項處分停止實施開發行為者,應於恢復實施開發行為前,檢具改善計畫執行成果,報請主管機關查驗;其經主管機關限期改善而自行申報停止實施開發行為者,亦同。經查驗不合格者,不得恢復實施開發行為。」認為很顯然的就是先要恢復原狀。

環團抓著這點,在環評會中不停提出程序問題,表態不願意進入實質討論,方儉甚至跳上會議桌。雖然有讓開發單位有進行簡報,不過無法進行到討論,環保局就宣告散會了。

北市環保局表示,開發單位在2017年3月送環差案,原本5月提環評委員會討論,不過卻因為環保署預告修正「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將都市土地住宅社區開發修改為免實施環評。因為如果確定要修正,六之六案就不受環評法歸管制了,也不需再辦理環評變更,因此先暫停審查。不過,後來環保署宣布暫緩該項修正了,環保局因此提環評委員會審查,是依照程序的作法。

作者

賴品瑀

新店溪下游人,曾在成大中文與南藝紀錄所練功打怪撿裝備,留下《我們迷獅子》、《我是阿布》兩部紀錄片作品。現為人類觀察員,並每日鍛鍊肌肉與腦內啡,同時為環境資訊電子報專任記者,為大家搭起友誼的橋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