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2月01日
摘錄自2018年1月31日公視新聞網屏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推廣綠能光電,全國有2300多公頃列為不利耕作地,可租給光電業者種電。但公告至今陸續傳出亂象,像屏東的公告區多為低窪地,有民眾發現業者以不明廢棄土方回填。也有公告區外的一般農地被遊說簽了租約,未來如果地目變更,將會失去農民身分。
原本應該和旁邊水池一樣的低潌地,填入許多黑泥和土方,仔細看,其中還有少許磚塊和垃圾,民眾檢舉,這塊農地租給光電業者,卻被回填不明土方,環保局稽查後推斷大部分是建築廢棄土方,但回填農地違法。
屏東縣環保局稽查科長 伍展沛說明,「以外觀來看,除了營建剩餘土石方,是沒有夾雜其它的事業廢棄物;不過如果是農地的部分,這部分還是不允許它回填這個混凝土塊、磚塊、磚瓦等營建剩餘土石方。」
環保局查明是軍方的廢棄土方,還要釐清是地主或光電業者非法回填。國內公告不利耕作地可種電,屏東有485公頃,大多是低潌地、漁塭,居民透露,許多已經被填入建築廢棄土方,甚至有不明爐灰,但沒事證,環保局不能開挖。除了回填問題,連公告區外,也有一般農地被遊說租給光電業者,衍生新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