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是野生動物非法貿易的化外之地?最近保七總隊第八大隊即透過網路搜尋、蒐證、埋伏,查獲以台灣原生雉雞環頸雉為大宗的盜獵買賣,並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移送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內政部警政署保七總隊第八大隊日前搜尋網路上,有民眾發文意圖交易買賣保育類野生動物;隨即會同林務局屏東林區管理處及高雄市政府農業局成立專責小組查辦。他們在高雄大寮發現一處隱藏於工業區內的鐵皮屋,多日埋伏後,查獲陳姓男子以及非法捕捉的環頸雉,現場查扣環頸雉7隻及高蹺鴴1隻、黑臉鵐6隻、棕背伯勞2隻、紅冠水雞14隻。
環頸雉(Phasianus colchicus)俗稱雉雞,閩南語又名啼雞,二級保育野生動物;根據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台灣鳥類紅皮書」草案中,台灣原生雉雞有三種,分別為分布於中高海拔的台灣帝雉(Syrmaticus mikado)、藍腹鷴(Lophura swinhoii),兩者皆為台灣特有種;低海拔則為有「草地明珠」之稱的環頸雉,均列入和哺乳類動物白海豚同樣的「極度瀕臨絕種」(CR)等級。
保七總隊第八大隊表示,為維護物種多樣性與自然生態平衡原則,依規定野生動物之活體及保育類野生動物之產製品,非經中央主管機關之同意是不得輸入、輸出或獵捕,呼籲民眾勿非法輸入飼養、買賣及遵守相關規定。
保七總隊持續結合相關單位大規模巡山及加強野鳥棲地的巡邏勤務,並推行護鳥三不──「不捕抓、不食用、不買賣」,以喚起廣大民眾的支持,共同維護這群美麗的過客。屏東林管處再次呼籲,拒絕買賣就沒有殺害,民眾切勿騷擾、虐待、獵捕、宰殺或為其他利用保育類野生動物,違者將面臨刑責。
民眾如發現違法盜獵保育類野生動物行為,可向當地警政單位、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八大隊08- 8861331、高雄市政府農業局07-7995678、屏東縣政府農業處08-7320415、屏東林管處08-7236941通報,讓野生鳥類繼續翱翔展翅在福爾摩沙的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