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府:當然禁止瑞芳保育區設防波堤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新北市府:當然禁止瑞芳保育區設防波堤

2018年04月12日
摘錄自2018年4月11日中央社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深澳燃煤電廠將在瑞芳保育區內新增防波堤爭議。新北市政府發言人張其強說,不懂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指保育區限制項目沒反對開發的邏輯,市府沒同意,當然是禁止。

針對新北市府不滿深澳電廠港區在瑞芳保育區擴建,詹順貴今天(11日)上午在立法院受訪表示,從新北市政府公告保育區的限制項目,只禁止特定季節及特定水產生物的採集,「沒有說因為是水產保育區所以反對開發或解編」。

張其強表示,在詹順貴公布的市府公告事項中,第三項,就已經明白寫了:「於保育區內投放人工魚礁…等人工設施,應經本府同意」,更何況比人工魚礁大上幾十倍、甚至幾百倍的防波堤,當然更要經過市府同意,市府沒有同意,當然就是禁止。

新北市府環保局長劉和然說,台電不應再給中央錯誤資訊,今年1月29日專案小組第3次初審會議紀錄結論很清楚寫到,在深澳灣布置防波堤將改變灣內水流速度和方向,並改變原始生物自然棲習環境。結論提到,對深澳灣內原生物生存條件及組成,有加重影響之虞,建議重新辦理環境影響評估。

劉和然說,依市府公告項目,寫明保育區內投放人工魚礁等人工設施應經市府同意,比人工魚礁大幾十倍的防波堤,市府沒有同意,當然就是禁止,才能於法、於理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