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4月12日
摘錄自2018年4月12日聯合報苗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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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府法規小組12日審查通過石虎保育自治條例草案,將劃設石虎棲地,縣府各單位在棲地內興辦公共工程開發面積逾1公頃或道路長度逾1公里,應在規畫初期諮詢石虎保育專家,採取友善環境工法,草案將送縣務會議討論並經縣議會通過後公告實施。
條例中明訂縣府應於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或野生動物保護區外劃設石虎棲地,農業處指出,將參照林務局委託學者專家所做的重要石虎棲地保育評析劃設石虎棲地,調查顯示縣內最大區塊的石虎棲地為通霄、三義、銅鑼、大湖與卓蘭這一區塊,也是目前最大面積相連的石虎棲地,因石虎會遷徙活動,也會隨時視新的調查結果調整劃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