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癌無機砷 米、水產品限量標準明年起實施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致癌無機砷 米、水產品限量標準明年起實施

2018年05月10日
摘錄自2018年5月8日聯合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無機砷(俗稱「砒霜」)被世界衛生組織認定為一級致癌物,近年來因檢驗技術突破,可檢驗危害健康風險較高的無機砷,因此衛福部食藥署去年底預告增訂糙米、白米和水產品等無機砷限量標準,今(8日)宣布無機砷限量標準自明年元旦起實施,違者最重罰300萬元。

食藥署今公告「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將目前散落在「罐頭食品類衛生標準」、「冰類衛生標準」等重金屬、真菌毒素及其它污染物質等限量標準整合,其中在無機砷部分,糙米、胚芽米限量標準為0.35ppm(百萬分之一濃度),白米0.2ppm、嬰幼兒食品的原料米0.1ppm,藻類1 ppm,魚、貝、甲殼類等水產動物則為0.5 p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