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環保人士揭發石場污染溪流 遭拘留10日後與公安和解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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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環保人士揭發石場污染溪流 遭拘留10日後與公安和解

2018年06月01日
摘錄自2018年5月31日香港01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日前中國環保志願者雷萍因發文揭發環境污染問題,遭廣東信宜警方以「散佈謠言,擾亂公共秩序」由,行政拘留10日。5月30日上午,其代表律師王振宇稱,雷萍與警方和解,信宜公安撤銷3月16日對雷萍作出的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並稱該處罰確有不妥之處,同時雷萍撤回對信宜公安的起訴。

該公安局官方措辭如下:「現經審查,我局認為雷萍貼文確有失實之處,但信宜市之前確實存在一些環保問題,雷萍的主觀故意不明顯,造成的危害結果不嚴重,我局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確有不妥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