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稻草2次就拒收公糧 農委會當糾察隊惹議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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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稻草2次就拒收公糧 農委會當糾察隊惹議

2018年06月14日
摘錄自2018年6月13日自由時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中部地區即將進入一期稻作收割期,農委會卻突然祭出收購新政策,若農民經查獲2次燒稻草,政府將不予收購公糧,消息一出令農民傻眼,認為農委會不幫農民處理收購稻草對策,還不務正業,當環保糾察隊管太多。

今年氣候溫和,稻榖預期大豐收,為防止農民燒稻,造成環境危害,農委會在今年3月頒布「收購公糧稻榖作業」要點,「農民種植同一田區經環保單位查獲或農政單位判釋有露天燃燒稻草,累積兩個期作者,第二次查獲(判釋)燃燒期作,次年同一期作,不予收購。」修正規定。

對此,農糧署中區分署副署長林美華表示,農委會今年3月就函文全國各地農會或公糧輾米廠,告知收購公糧稻榖作業修正審核基準,查獲標準是從107年第一期作開始實施,若同區累積兩期稻作遭衛星空拍查獲有露天燒稻草情況,隔年該區期作就不予收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