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法原民諮商權另立專章 協商無共識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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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業法原民諮商權另立專章 協商無共識

2018年06月17日
摘錄自2018年6月15日中央社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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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15日)召集朝野協商礦業法修正草案,但經濟部與立委針對原住民諮商同意權是否另立專章見解不同,會議主席廖國棟說,「講不下去了」,將擇期辦公聽會與考察。

經濟委員會召委、中國國民黨立法委員廖國棟今天召集朝野協商礦業法條文修正草案。廖國棟說,委員會初審時共有28條被保留,其中20條有甲、乙等案並送院會協商,只有八條是真正被保留的條文。但經朝野立委協商後,仍無法達成共識。

王美花會後受訪時表示,在哪個時間點要諮商同意,法律效果又是什麼,是需要再討論的,「不是到要專章、不專章的問題」;原住民說要諮商同意、要有一些回饋,經濟部認為在尊重原住民狀況下應該納入,也是權利人一定要做的事,但真的有心要做好,要設計可行的方向。

王美花說,「只是一個礦,動不動就要諮商同意」,過幾年又要辦一次,花的時間不見得很短,從國外經驗來看,這不是很簡單、短時間可以做的事。經濟部認為,要讓政府機關當橋梁,督促權利人與原住民族談,經濟部、原民會也會從旁協助,這樣才是可行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