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禁用塑膠袋 智利憲法法院認合憲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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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禁用塑膠袋 智利憲法法院認合憲

2018年07月06日
摘錄自2018年7月5日中央社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智利憲法法院已經正式認可一項法案,禁止在商業活動中使用塑膠袋,為智利成為南美洲第一個達成這項目標的國家鋪路。

智利環境部長古畢友(Marcela Cubillos)說:「我們對法院的決定感到欣慰,這是本法生效前的最後階段。」

法案6月1日已在國會通過,但上週工業塑膠聯盟(Association of Industrial Plastics)聲請釋憲,主張這項舉措違憲,不過憲法法院不採納。

一旦經總統皮涅拉(Sebastian Pinera)批准生效,店家將有6個月緩衝期停止使用塑膠袋,其餘小型商家則有一整年來適應新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