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禁鳴喇叭範圍擴至五環 | 環境資訊中心
中國新聞

北京禁鳴喇叭範圍擴至五環

2007年04月11日
摘錄自2007年4月11日北京晨報北京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從4月15日起,機動車禁鳴喇叭的範圍從四環以內擴展至五環路(含)以內,違法使用喇叭的將被處以100元人民幣罰款。

上一次擴大禁鳴範圍是2001年,當時是從三環內禁按喇叭擴大到四環。2001年時,四環路才剛開通,四、五環之間大部分地區還處於城鄉結合部。張繼才說,這些地區目前已經「城市化」,並且隨著新建小區的增多,居住人口也呈遞增趨勢。根據北京市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違反規定使用喇叭的,處10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