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實施長江禁漁制度遏制漁業資源衰退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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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實施長江禁漁制度遏制漁業資源衰退

2007年04月12日
摘錄自2007年4月12日新華社安徽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2007年長江禁漁期近日正式啟動。近年來,隨著長江經濟帶的迅猛發展,水污染、水上大型工程、非法濫捕等使得長江生態受到嚴重威脅。有些魚類逐漸失去了適宜生存的環境,比如白鱀豚、中華鱘等珍稀魚類更是處於瀕臨滅絕的邊緣。

2002年中國農業部試行長江禁漁。2003年,長江禁漁期制度正式實施,共涉及長江流域10個省市區,8100多公里江段,禁漁範圍是雲南省德欽縣以下至長江河口的長江幹流、部分一級支流和鄱陽湖區及洞庭湖區。葛洲壩以上水域禁漁時間為每年2月1日到4月30日,葛洲壩以下至長江河口水域為每年4月1日到6月30日。在禁漁期間,安徽沿江各級政府將把更多的漁民納入低保範圍,對困難漁民提供糧食、衣服等救助,同時幫助其培訓職業技能,保障禁漁期間漁民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