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企業環境違法 問題嚴重摘錄自2007年4月29日新華網黑龍江報導 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干擾正常環境執法的地方「土政策」和企業環境違法行為,黑龍江省政府決定,對這些環境違法問題設定「時間表」督促限期清理糾正。 記者從黑龍江省政府獲悉,近期有關部門在對省內哈爾濱、齊齊哈爾、牡丹江、大慶等7個城市、20個縣(市、區)的排污企業、城市污水處理廠和開發區現場檢查中發現,部分城市存在地方保護干擾正常環境執法,企業環境違法問題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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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週一, 2007-04-30 01:01 提交人: 方雅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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