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計畫輸出毒垃圾 違反國際公約遭譴責本報2007年5月3日台北訊
據國內外環保團體指稱,日本已與菲律賓、泰國、新加坡及馬來西亞等國簽訂雙邊經濟合作協定,協定中包含了一條零關稅條款,將許多為國際所禁止或限制的有害廢棄物輸出入自由化,不但便利了有害廢棄物的跨境移動,也讓許多偽稱「回收物資」的有害廢棄物,得以合法化地從日本輸出到貧窮國家。 這項抗議名為「亞洲不是日本的垃圾殖民地,停止毒物貿易!」(Asia is Not Japan's Waste Colony! Stop Toxic Trade!)行動發起團體包括「全球焚化爐替代方案聯盟」(Global Alliance for Incinerator Alternatives)、「無害醫療組織」(Health Care Without Harm)、「巴賽爾公約行動網亞太分部」(Basel Action Network-Asia Pacific)、「綠色和平組織東南亞分部」(Greenpeace Southeast Asia)等。 台灣十多個環保團體,也同步聲援國際團體,呼籲日本政府應遵守巴賽爾公約,不應將有害廢棄物轉移給沒有適當技術與管理制度的發展中國家來處理或回收,並希望民眾寫信給日本交流協會表達不滿。他們對日本政府的要求如下:
【附錄】國內外團體指控日本違反巴塞爾公約以下條款(資料提供:看守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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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週四, 2007-05-03 13:11 提交人: 莫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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