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行政首長負責制 長江力保病險水庫安全度汛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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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行政首長負責制 長江力保病險水庫安全度汛

2007年05月16日
摘錄自2007年5月16日人民網武漢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長江流域有4.8萬座水庫,其中大水庫152座,病險水庫總數佔全國總數的一半以上,安全度汛的任務十分艱鉅。目前,長江防總已按照國家防總的統一要求,統一部署,對所有病險水庫的防汛登記造冊,做好了科學預案。

批復度汛的方案已經審批到位,部分在建工程已經接近尾聲。長江水利委員會防汛抗旱辦公室主任史光前介紹,行政措施是層層實行責任制,落實行政首長負責制,每個病險水庫防汛都有行政負責人。技術手段是降低汛限水位,甚至空庫運行,確保病險水庫安全度汛。目前長江流域各省市已逐級簽訂了病險水庫防汛工作責任狀,形成了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以「分級負責制、部門負責制、技術負責制、防汛崗位負責制」為支撐的責任制體系,建立了有效的防汛責任監督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