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衛原住民傳統領域自治權 司馬庫斯要行政院長出面本報2007年5月31日台北訊,陳胤安報導
昨(30)日,司馬庫斯部落與捍衛司馬庫斯行動聯盟,到行政院前,展開「Pinhaban530攻守同盟,捍衛司馬庫斯土地主權」行動,再次要求林務局公開道歉,並要求行政院強力督導各級單位執行業務時遵照原住民族基本法,不得任意侵犯原住民族傳統領域與權益等4大訴求。 「Pinhaban」為泰雅語的「串聯」,亦有進攻與防守之意。他們說,司馬庫斯雖然是台灣最小的部落,但是「風倒櫸木事件」每天都可能發生,且在各個部落當中發生,因此,這次行動,是跨部落、跨族群,是全台原住民的攻守同盟,一起要求行政院長正視這個問題。他們共同要求行政院檢驗原住民基本法子法通過的進度,以捍衛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和自治權。 到行政院抗議的,不僅有司馬庫斯整個泰雅族部落的人,包含婦女與小孩都下山參加此次行動,另外還有阿美族、魯凱族、達悟族等原住民各族朋友前往聲援,總人數達300多人之譜。
司馬庫斯部落認為,取走風倒木是部落會議所決議,是部落的集體意志,且原住民本有善用土地資源的傳統,他們在自己的土地上就地取材,將風倒木用於部落意象的營造,何以被稱為小偷?目前該案由詹順貴律師協助進行上訴中。 4大訴求,落實原住民基本法 捍衛司馬庫斯土地權大行動提出了4大訴求,包含:一、要求林務局立即公開道歉,並將將竊盜之櫸木歸還給司馬庫斯;二、要求行政院強力督導各級單位執行業務時應遵照原住民族基本法,不得任意侵犯原住民族傳統領域與權益;三、要求行政院長以「原住民族基本法推動委員會召集人」身份,組成跨部會協商小組,針對司馬庫斯部落的傳統領域與生活慣俗,限期於1個月內與司馬庫斯部落議會開啟對等協商準備程序。;四、要求儘速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保障原住民族自治權益。 他們到行政院,要求行政院長出面與所有與會團體面對面的對談。行政院則派出原住民委員會政務委員劉玉山與現場原住民協商。 政務委員針對陳情原住民的訴求一一回應:一、行政院責成農委會提出有利本案的說明;二、行政院將要求相關部會遵照原住民基本法;三、行政院將責成原住民委員會,於下一次的院會時,提交傳統領域的劃分與原住民生活慣俗;四、行政院將與原民會協調,盡快將原住民基本法的子法送交行政院審核。
同為尖石鄉泰雅族人的夏威夷大學博士候選人Daya認為,今天的集會其實是原住民為爭取傳統的延續,並與法律建立起非對立而是對等的關係。原住民族不僅主張其資源使用上的權力,也希望藉此次櫸木事件取得判例,以達成雙贏的局面。 不過,原住民族基本法中「傳統領域」的定義不明,子法遲未完成,原住民土地的權益始終得不到法律上的支持。根據公視新聞報導,司馬庫斯風倒櫸木二審第一次開庭時,律師要讓法官明瞭傳統領域與原住民的關係,但在法庭上,法官得看著呈上的文件才能說出「傳統領域」4個字。行政院的口頭回應,何時落實到法律上的訂定,仍是此爭議事件的重要關鍵。 點閱數: 1149 | email this page
發表時間: 週四, 2007-05-31 11:15 提交人: 陳胤安
說穿了這其實可以說是漢人政府和原民部落互搶木頭,(我一直不喜歡林務局,林務局把櫸木列為國家資源但是說穿了這還不是利益考量) 發表新評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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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想:
1.是否制定了法就該嚴格執行(依法行事)而不通人事?
2.應由哪些專業的人來制定相關的法律或修改的機制才能完善(快狠準)呢?
3.法律究竟是為誰而制定的呢?以及其適用的問題與標準(實質上會因為身份不同的關係而影響ㄇ)?代議民主制度下的鐵三角是如何運作的呢?制定法律的當下是秉持著怎麼樣的心態呢?
4.身無分文`手無寸鐵的小蝦米該如何自助呢?才能雙贏?
5.該如何身體力行我們才能呵護這塊伴我們生長`賴以生存的地球並且和樂相處呢?
6.地球還是讓給外星人住好了............冷
6.哀~唉~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