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電大戶條款」今年初上路,規定契約容量5000kW以上之用電戶,必須使用10%的再生能源裝置容量。電子紙廠元太科技今(17日)宣布,與售電業者瓦特先生簽署再生能源購電契約,於新竹廠區達成裝置容量10%使用再生能源的目標,成為全台首家實踐用電大戶義務的企業。
「用電大戶條款」年初上路 元太目標設定年底20%使用綠能
立法院2019年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案」,經濟部也在去年底公告「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又稱用電大戶條款),明定契約容量5000kW以上的用電大戶,應在5年內完成建置10%再生能源設備,或可建置儲能裝置、購買再生能源憑證,否則就要繳納代金。
該辦法今年1月1日正式上路,國內約有300多家企業受到影響,積極尋找能達成使用再生能源目標方式。
元太科技今(17日)就透過新聞稿表示,已經向瓦特先生簽署購電契約,透過購買再生能源電力及憑證的方式,其新竹總部使用的再生能源額度已達成法規要求的10%,成為全台首家完成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用電大戶義務之企業,實踐公司的ESG (環境保護、社會責任、公司治理)承諾。
元太科技董事長李政昊表示,基於再生能源多元化與分散來源考量,元太使用的再生能源包含了屋頂型太陽能、陸域風電,或是生質能發電等,目標是在2021年底達成20%使用綠能,且非管制標的的林口廠區也將同步導入綠電使用。
綠電交易市場蓬勃發展 年交易量上看8億度
根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再生能源售電業可以將綠電出售給用電戶,賣出的每1000度綠電將由「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核發給買方一張再生能源憑證(T-REC),用電戶可藉此證明使用綠電。
而元太科技也在2020年的完成台灣新設電廠的第一度綠電自由交易,寫下歷史紀錄。元太科技表示,自2017年投入再生能源憑證採購,至今已累積購買近1900張再生能源憑證,成為認購再生能源憑證移轉數量全台第一的企業,也宣示要在生產過程中降低碳排放與電力使用,持續增加使用再生能源。
而這次的售電業者「瓦特先生」為一家綠電中盤商,收購不同種類的再生能源後賣給企業客戶。共同創辦人吳宥錡表示,自去年與元太科技及發電業者睿禾控股合作完成台灣第一度綠電交易後,短短一年內,台灣的綠電自由交易市場來到年交易量8億度的規模,未來也希望這類綠電交易的經驗,能成為各方參考及採用的模式,讓綠電能被更多企業採納。